(十一)神户全体华侨公启[27]
径启者:
中国风云日急,各省均已独立。凡我海外各地华侨同胞,际此时势,有万不容坐视之处,敬为诸君缕晰陈之。
商界以商务重,此后与内地各独立省份不能不通常贸易,侨商货色倘被梗阻,何从伸理!非民国军政府漠视侨商,亦侨商自行见外,此可虑者一也。
各埠华侨为数甚伙,淡焉漠视中国,如秦越人之不相闻问,益使顽固之汉奸有所借口,累日经年,缠战不已,汉族相残,商家坐困,此其可虑者二也。
今番中国若办不好,则从此永堕犁泥,求为奴隶牛马,而犹不足快彼族之心。侨民独非中国人乎?国民之一分子当尽不当尽,此固不待明者而知之。然而各帮涣若散沙,个人自为独立,又乌能于事有济,此可虑者三也。
同人等熟思焦虑无如何,昨已开至急特别会,神埠全体华侨公议,拟即统一联合中华侨商,通电各独立省军政府,请求速行联合统一,组织新政府以保商民。今将办法及辩驳研议案详陈,以俟公核:
一 组织中华侨商统一联合会。
二 公举总会长及各帮一副会长。
三 担负经费。
四 通电各省军政府暨各埠华侨一体照行。
驳者曰:“中国新政府各国尚未承认,若不守旧条约,将视华侨为无政府之人,恐多未便。”辩之曰:“中国独立省办法,第一系担承清国应偿各国之债务,亦既布告各国中外,共见共闻,既担国债,自应仍按条约办理,是以各国公认独立。目前各国商民之在独立地者,一体受保护之利益,则华侨之在各国者,倘有交涉,条约依然可据。况本会成立,乃华侨为保商起见,旧有之商会仍存,即公使领事亦依然无恙也。华侨自行组合,对内对外,毫无窒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