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接登记制度, 即对接受委托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登记。承接登记是与广告主接洽广告业务的开始, 通过承接登记制度, 主要目的是了解、记录广告主的基本情况, 确认广告业务来源是否合法以及广告主是否具有发布该广告的权利。主要登记项目应当包括: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经办人的身份、通信地址、电话、广告种类与名称等。
登记时, 应当通过查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确认以下事项: 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种类应当包括在广告主的经营范围内; 广告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姓名应当与介绍信上的姓名一致; 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一致;广告中提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上的一致。
2?? 审核制度, 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对需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实行审核制度既是对广告主负责, 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还可以从源头上避免产生虚假广告。落实审核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收存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 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学习和培训; 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广告审核工作;明确广告审核人员的职责; 确定审查程序。